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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晓红8月31日在海关总署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今年中伊(中国—伊朗)“单一窗口”合作备忘录签署,落实了我国与巴基斯坦、蒙古国、伊朗“单一窗口”合作框架协议。海关总署推动我国与新加坡、泰国、白俄罗斯等国“单一窗口”合作,推动中国—新加坡“一单两报”扩大企业试点范围。党晓红说,下一步,海关总署还将在国家与地方层面持续推进,进一步拓展“单一窗口”功能,更好地服务广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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