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晚间,南京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在8月4日《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基础上,结合市情实际,明确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最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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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部分区不再需要购房证明。自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


出台集体土地房票安置办法,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的,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周期,具体由各区制定实施细则。


对购置新房实施补助,部分区域对在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实施“卖旧换新”补助,在享受补助的基础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条件以各区细则为准。


推出“换新购”服务,南京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联合开发企业、重点经纪机构推出“换新购”服务,搭建“换新购”超市,超市房源不高于案场销售最低价,通过“优先卖、放心买”保底交易服务,缩短二手房出售和新房购买周期,加快满足居民住房改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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