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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澎湃新闻从河南省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自2023年4月17日起,鹤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首套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 ,单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
若购买二套住房,双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同时,加大刚需住房需求支持力度,购买首套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受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限制。
在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方面,一是调整房屋套数查询范围,房屋套数的查询以购房地房产管理部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取消对其他地区房产管理部门的信息查询。二是取消贷款次数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次数不再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符合条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均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禁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上,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从每月800元提高至1200元,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一年的房屋租赁费用,每次申请须间隔12个月以上。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