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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徐诗瑜)4月17日,北京某科技公司员工许某某请病假赴海南旅游的裁判文书判决引发热议。裁判文书网判决显示,许某某称以“头晕颈椎病行动不便”为由请假后赴海南遭到解雇,要求公司赔偿618066.95元。
“因许某某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许某某的行为属于极端个案。公司一直将诚信作为雇佣的‘金标准’之一。”4月17日,当事公司人事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裁决显示,许某某在海南旅游却谎称在家休养,违反了“一个月内旷工2天以上”“欺诈、不诚实”的规定,也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及基本劳动纪律,故当事公司决定解除双方合同,系合法解除。
裁判书显示,许某某称其在公司21年长期接触有机粉尘,导致肺功能异常,称其患有职业病。在以病假为由赴海南前,曾多次提出休年假被拒。
上述人事部工作人员透露,“我们每年都有帮员工做职业病体检,许某某主张的因接触有毒气体导致患有职业病是不存在的,法院最终的裁决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当时没有批准许某某的年休假,主要是因为工作比较着急需要许某某的协助,员工休假都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在二审判决中,法院指出,许某某提交的证据虽显示其肺部等存在一定症状,但是根据当事公司提交的体检报告等可以看出,许某某离职前身体情况大体良好,许某某也未能举证证明其因工作而患有职业病。许某某在系统上申请14天病假,理由为因颈椎病需休养,但其于该期间转乘多种交通工具前往海南,在当事公司向其核实情况时亦陈述本人在家休养。根据生活常识,可以看出许某某的行为与其申请病假的颈椎病医嘱相悖,违背诚信原则和基本劳动纪律。一审法院认定当事系合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对于这起案件,网友评论称:“只有互相遵守规矩,才能双方互赢。”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