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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情况如何?有哪些经验?
8月23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主办,山东中医药大学承办的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解答了上述问题。本次会议上,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与文化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对相关古籍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浙江、江苏、四川、山东四个省份中医药主管部门交流了本省中医药古籍工作经验。
我国现存中医药古籍有一万余种。这些古籍文献,不仅是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精神价值、思想智慧和生命知识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医药学术跨越千年、传承至今的有力见证,更是中医药科技创新和学术进步的不竭源泉。十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不断完善中医药古籍工作体制机制,组织开展了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中华医藏》编纂项目等一批中医药古籍项目,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积极成效,产出丰硕成果,中医药古籍研究机构和人才队伍不断健全,建立起了中医药古籍工作体系。
据了解,此次会议是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具体举措。会议强调,要把握形势,融入大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中医药古籍在文化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立足“保护好”,强化“研究好”,聚焦“利用好”,统筹推进中医药古籍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各项工作。此次会议要求,要主动融入国家大局,做好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出版,深入挖掘精华,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强烈的使命感,高质量做好中医药古籍保护和利用工作,为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二级巡视员马忠明出席并讲话,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教育处处长牛晖、山东中医药大学校长李可建致辞。会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医科技处处长邱岳主持。
会议同期举办了全国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技术培训。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药行业古籍馆藏机构、相关出版机构、有关专家学者,中医药古籍项目课题负责人及学术骨干共3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