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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格力地产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3﹞789号”文,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可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2亿元(含30.2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2亿元(含10.2亿元)。


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23格地01,代码:250772.SH)发行工作已于今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10.2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4.97%;本期债券品种二(债券简称:23格地02,代码:250773.SH)取消发行。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1.5亿元,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格力地产4月19日收于8.07元/股,总市值152.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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