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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光大银行(601818)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光大银行王志恒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 [2023]132号),核准了王志恒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及行长的任职资格。
(图片截自光大银行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王志恒曾任中国银行(601988)公司业务部公司规划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主管,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青海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王志恒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据悉,2023年1月,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王志恒因工作调动,辞去该行副行长职务。该辞任自2023年1月1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