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不同地区对于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应当在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来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活需要。有的地区则是在产假结束之后6个月内申请生育津。以湖南长沙为例,长沙的产假时间为158天,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为生产之日158天后可以向医保局提交申请,最迟不能超过产假结束之后的6个月。

一般生育津贴在申请的时候可以由职工本人自己提交资料进行申请,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的人资资源来代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单位申请的生育津贴会直接转账至公司的对公账户,如果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会将生育津贴扣除掉产假工资之后的生育金额转入职工账户;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的,那么就以产假工资金额作为生育津贴。

怎么申请生育津贴?

1、申领人身份证、社保卡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

2、需提供出生证、生育登记证明以及诊断证明(难产需要)等;

3、如果产假期间单位关闭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关闭证明,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证明;

4、如果参保不满1年延迟申请的,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等;

申请人可以持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的生育窗口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申请通过后,社保部门会将生育津贴支付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