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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4月14日讯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开征求《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规定所称剧本娱乐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经营单位通过现场组织消费者扮演剧本角色或者解谜特定场景等方式开展的文化娱乐活动。
征求意见稿提到,剧本娱乐活动应当设置适龄提示,其使用的剧本应当标明适龄范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参与剧本娱乐活动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剧本娱乐经营单位不得在居民楼内、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等地开展剧本娱乐活动。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容自审制度。
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应当配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内容自审人员,应当聘请专家作出剧本适龄范围和内容的评审意见。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应当对剧本娱乐活动的主持言行、表演、互动游戏、场景、道具、服饰等进行内容自审,并做好适龄提示。解谜特定场景类剧本娱乐活动涉及重大题材或者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题材的,应当聘请专家评审。
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