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开门红”悄然打响之际,11月18日,银保监会一则《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在市场掀起层层涟漪。

24家险企因为产品设计、条款表述、费率厘定、精算假设等问题被点名。这是2022年以来人身险部第二次对人身保险产品问题进行通报,部分险企两次被点名。而在通报的问题产品中,近两年来在保险市场一路高歌猛进的增额终身寿是重灾区。

立即停售

近两年来,增额终身寿产品已然成为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不少公司披露的主要销售产品中均有增额终身寿的身影。增额终身寿产品规模的快速增长中问题也不断显现,监管更是几次规范,但问题仍然存在。

在通报中,银保监会表示,随着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受到市场关注,个别公司激进经营,行业恶性竞争现象有所抬头。如,弘康人寿、中华联合人寿共2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小康人寿2款增额终身寿险,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

这体现了增额终身寿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两大现象:一是,销售费用高,不少产品给到销售人员的首年利益甚至超过保费,二是承诺收益与公司实际投资水平则是悬在险企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经营过于激进不但会使公司偿付能力承压,更可能面临利差损风险。今年以来由于资本市场波动较大,甚至债券市场亦出现波动,险企投资承压,不少公司出现亏损。

小康人寿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本季度公司实际资本222371.29万元,与上季度相比,实际资本下降18512.09万元,主要是业务开展导致的保单未来盈余下降,以及投资资产浮亏造成的净资产下降。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实际资本会有所消耗,最低资本有所上升,公司将对偿付能力的发展情况进行密切追踪,并结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结果,制定合理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资产配置计划。公司披露的投资情况显示,公司的综合投资收益率为负值。

通报称,已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有关产品,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同时,亦有其他保险公司因为增额终身寿产品被点名,例如,上海人寿某终身寿险,条款中保额减保规则不明确。长城人寿某两全保险和3款增额终身寿险,条款中允许增加保额;长城人寿某两全保险和2款增额终身寿险,条款中允许变更被保险人,存在较大利率风险。

自通报下发后,一场关于增额终身寿的风险排查工作也将展开。通报表示,各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立即开展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等。针对排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监管规定要求报送产品停售报告,并做好已销售保单的服务保障工作。

通报还称,各公司应当于2022年12月5日前,向银保监会报送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报告,报告风险排查情况,以及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

定价不足、费率厘定不合理被提及

近年来,随着理财型保险规模的增长,以及利率长期走低趋势,利差损风险成为行业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而在这次通报中,人身险部也提及了产品费率厘定以及精算假设的问题。

具体来看,一是产品定价不合理。如,合众人寿、中国人寿、农银人寿、民生人寿、和谐健康、长城人寿、信美相互人寿、渤海人寿共32款产品,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严重偏离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存在定价不足风险。

二是费率厘定不合理。如,平安人寿、北大方正人寿共2款意外伤害保险,交费期包含2年交,存在假期交风险。信美相互人寿某养老年金保险,利润测试首年销售费用与定价假设差距较大。

三是费率厘定或精算假设不合规。如,建信人寿、和谐健康、农银人寿共4款产品,存在预定附加费用率超过监管规定上限或个别年龄点收益超过定价利率。泰康人寿9款产品,精算报告中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未明确所选用的生命表。北大方正人寿某终身寿险,精算报告中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采用的生命表与《中国保监会关于使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不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1月,人身险部通报了28家公司存在问题,加上此次通报的24家保险公司,累计43家公司被通报。而在此次通报中,长城人寿、华夏人寿、建信人寿、农银人寿、和谐健康等被提及次数较多。

对于保险开门红计划,通报表示,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制定并提前布局2023年业务发展计划。为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防止行业出现无序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人身险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少数公司的销售误导、实际费用与精算假设严重偏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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