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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杭州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该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30号),该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金融债券,2023年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300亿元。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杭州银行表示,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金融债券管理规定,做好本次金融债券的发行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此次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