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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四川省安岳县召开的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署会上,重庆市潼南区、大足区、荣昌区、江津区4地法院与四川省安岳县法院共同签署《长江支流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和《川渝毗邻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司法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秉持协同高效、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原则,建立多项司法协作运行机制,包括环境资源审判执行跨区域协助机制、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审判信息共享机制、野生动植物保护多元合作制度、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等七大方面,要求5地法院建立健全常态化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体系,共同筑牢长江支流流域、川渝毗邻地区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屏障。
会上,川渝5地法院就如何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性、修复性、协同性、预防性的改革,有效调动长江支流流域法院之间的审判资源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后,5地法院实地调研了“安岳卧佛石窟+山+水”生态文旅融合示范区,并就整合优势资源,推进业态融合,找准文物保护与相关产业的结合点,推动文物、自然资源保护和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兼具文物和地方特色的新业态、新主体、新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
5地法院共同承诺,将协同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将司法实践与环境保护深度融合,把“两山”理念传承导入环资审判中,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