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性价比极高”房源,案发后仅退赔1万元(副题)

特约通讯员 钱宇文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相关资料图)

买房是人生大事,房产交易不仅动辄数百万元,而且流程非常复杂。为了更加安全、正规地买到房子,大部分人会选择房产中介。然而,个别中介却成了房屋交易路上的陷阱,购房者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失掉半生积蓄。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房产中介诈骗案。

对他信任有加

全权委托买房

袁某从事房产中介已有十余年时间,在业界小有名气。2019年,庞女士通过袁某成功交易过一套房子,对他信任有加。2021年初,庞女士又一次找到袁某,希望再找他买一套房子,但是因为庞女士工作繁忙,长期在外地工作,所以全权委托袁某代为办理各项事务。袁某对此也非常上心,没过多久,就推荐了一套性价比极高的房子给庞女士。

同年6月,袁某带庞女士实地看房。途中,袁某告诉庞女士:“目前这套房源在出租,不方便看房,但是楼下有一套相同户型的房子,可以先看一下。”虽然感到有些奇怪,但袁某信誓旦旦作了保证,庞女士便没有再多疑。看完房后,庞女士很是心动,对房源的位置、房型、价格都非常满意,便想马上和房东签订合同。

袁某一口答应,第二天就安排庞女士来门店洽谈。当天,在袁某的精心安排下,庞女士当场和袁某口中的房东蔡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还向房东妻子的账户转账了100万元,并于次日分两笔转账了55万元和45万元。

此后,庞女士便耐心等待袁某为她办理后续房产过户等事宜。后来,听说同事张女士也准备买房,庞女士还将这名“业务能力出众”的房产中介推荐给了对方。2022年6月底,张女士也在袁某的撮合下,顺利与“房东”签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190万元。

然而,庞女士和张女士却迟迟没有等到房屋过户……直到2022年10月,张女士发现自己签下的那套房屋根本没有在出售,她才意识到自己中了圈套。庞女士得知这一消息后,质问袁某事情原委。袁某自知事情败露,在对方的不断逼问下,终于承认自己骗取钱款的事实。

数百万元骗到手

早已被挥霍殆尽

原来,袁某精心设计了一个又一个陷阱。首先,所谓的房源根本没有出售,袁某才会以假乱真,带庞女士去看楼下那套相同户型的房子;其次,庞女士的钱打入的也不是房东蔡先生妻子的账户,而是袁某情妇的账户;最后,当天和庞女士签订合同的根本不是房东本人,而是门店店长的丈夫李某。李某为了促成生意,才会答应袁某的要求,冒充虚假房源的房东,与被害人签署合同。

据袁某到案后交代,自己生活奢靡,在外还有大量债务。早期,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获取了客户信任,后来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便动起了歪心思。来钱快、金额大,得手一次后,袁某胆子越来越大,不断“拆东墙补西墙”,结果窟窿越来越大,直至东窗事发。被害人的数百万元钱款也早已被他挥霍殆尽,案发后仅退赔了1万元。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2021年至2022年期间,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房源出售,指使他人冒充售房者与被害人签订合同,以支付首付款为名骗取3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2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袁某还以为购房者代为支付房产契税、遗产税等为由,诈骗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73.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经该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对袁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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