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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29日在上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发电上网收入,关于垃圾处理服务收入,关于李坑一厂、李坑渗滤液处理厂相关会计处理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永兴股份成立于 2009 年,一直聚焦于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并逐步拓展生物质处理业务。永兴股份系广州市政府控股的广州环投集团投资的环保企业,是广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唯一投资和运营主体。

关于发电上网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在运营项目的垃圾处理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7.26%、 85.84%和 70.18%,发电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8.58%、66.53%和 49.45%。剔除掉停炉检修对于计算产能利用率计算结果的影响后,公司在运营项目的垃圾处理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05.61%、89.33%和 75.75%,发电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5.44%、 69.06%和 53.20%,公司垃圾处理产能利用率和发电产能利用率的计算结果均有所提升,但公司剔除停炉检修的影响并未以增加各项目垃圾处理量和发电量的方式增加其产能利用率,各项目的停炉检修实质上不影响公司的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折算上网电量不存在低于实际上网电量50%的情况。当折算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且低于实际上网电量的时候,折算上网电量与实际上网电量差异较大,虽然折算上网电量增加将导致平均上网电价的下降,但会相应增加公司发电上网收入。

关于垃圾处理服务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均垃圾处理价格分别为 146.27 元/ 吨、140.15 元/吨和 146.75 元/吨,垃圾处理服务平均价格出现小幅波动的主要 原因系:1)2021 年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平均垃圾处理服务价格下降,主要 系增城电厂一期在当年完成垃圾处理服务价格审核,导致垃圾处理服务收入一次 性调减;2)报告期内税率变化亦对垃圾处理服务价格(不含税)造成一定影响,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由 17%调整为 16%;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由 16%调 整为 13%;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由 13%调整为 6%,因此在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和相关核价文件明确约定垃圾处理服务 价格(含税)的情况下,增值税税率变动导致垃圾处理服务价格(不含税)随之 波动。

关于李坑一厂、李坑渗滤液处理厂相关会计处理。李坑一厂在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前由威立雅进行运营,其仅收取垃圾处理费,售电收入是由工程公司收取用于偿还项目贷款。后续广州环投集团与广州市城管局的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延续了前期约定的内容,即售电收入继续由工程公司收取,用于项目还贷。2017 年 3 月,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工程公司和发行人签订李坑一厂的售电合同转让协议,2017 年 1 月 1 日后发生的上网电费由发行人收取。

尽管《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李坑一厂特定期限内售电收入用于项目还贷及抵扣垃圾处理费,但其目的和实质仅仅是明确项目前期建设贷款偿还的资金来源,不存在不合理地加重一方责任或限制一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并且,《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与李坑一厂项目购售电合同互为独立的合同,《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不存在干涉、限制、处分、损害、侵害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不正当地影响供电局等非合同当事方主体权利义务的情形。综上所述,李坑一厂特定期限内售电收入用于项目还贷及抵扣垃圾处理费,具有合理的背景和原因;《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当。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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