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多出的公摊面积计算,我得补交1.8万余元。”近日,赣州市信丰县的李先生向大江网《问政江西》反映,房子交付在即,开发商却要求业主补交公摊面积的差价,否则不让收房。由于开发商未提前说明多出的公摊面积,业主们纷纷质疑开发商这一做法的合理性。
对此,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称,预测报告与实测报告确实存在一定的面积差异,但大部分房屋实测与预测的面积差绝对值在3%以内,超过3%的可选择退房。
■黄易清、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谢凌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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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
交房在即,开发商要求补交公摊差价
据李先生介绍,他于2021年2月25日购买了赣州市信丰县博大幸福里小区的商品房,按购房合同约定于2023年6月30日收房。截至目前,开发商并没有发出正式收房的通知,但最近业主们接到销售人员私下通知,称可以提前收房,但要补交公摊面积的差价,否则不让收房。对此,李先生表示疑惑:明明在购房时就已经算了公摊面积的价格,收了公摊面积的款项,怎么现在还需要补交公摊面积的差价?
“只听说过套内面积多退少补,没听说过公摊还有补的。”李先生认为,如果是房子套内面积多了,补交多出的差价是应该的,业主没有任何意见。但是补交公摊面积的差价,让人无法接受。据业主了解,所谓多出的公摊面积实际是走廊部分装了窗户,与梯间形成了计算面积。
回应
大部分房屋面积差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针对业主们反映的相关问题,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介入调查。经查,信丰县博大幸福里项目于2021年进行了面积预测,2023年进行实测,预测报告与实测报告确实存在一定的面积差异。预测时依据13栋施工图纸,二层至顶层的架空通廊围护结构是栏杆,故为未封闭架空通廊,所以计算一半面积。实测时架空通廊东西两侧平梯间位置装了玻璃,与梯间形成封闭的架空通廊,所以计算全面积,导致分摊面积增加。另外,预测时依据13栋施工图纸,一楼的门厅标注为坡道,故未计算面积。实测时一楼的门厅有顶盖且与整体梯间相通形成门廊,所以计算了面积,导致分摊面积略有增加。虽然公摊面积有所增加,但大部分房屋实测与预测的面积差绝对值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3%以内。
面积差超3%,只需补交3%房价款或退房
为化解部分业主对该项目有关问题的疑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公司及部分业主代表在幸福里项目售楼部会议室召开座谈会。经商讨,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实测与预测的面积差绝对值在3%范围以内的,应当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补交房价款;房屋实测与预测的面积差绝对值大于3%的,购房人可以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选择补交房价款或者退房。在选择补交房价款时,3%以内的面积,由业主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补交房价款,3%以外的面积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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