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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3年6月27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庞海婷 闫爱萍)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网球场、游泳池,产权归谁所有?业主、开发商争论不休……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审结的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物权篇),为建筑区域内没有明确归属的区域或设施的认定问题提供了参考。

该案争议焦点在于涉案网球场、游泳池的所有权归属认定问题。南山法院经调查审理认为,涉案网球场、游泳池在构造使用上具有非独立性,功能用途上满足公共性以及非排他使用性,涉案网球场、游泳池不属于业主专有或其他权利人所用,虽未计入小区建筑面积,但属于列入小区建筑规划范围的配套设施,从法律意义上应属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依法应归于全体业主共有。

在A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前,甲公司作为开发商将涉案网球场、游泳池委托给乙公司经营,以弥补其建设成本的投入,具有合理性;但在A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后,业委会代表小区业主利益而采取的规范网球场、游泳池经营等相关行为具有正当性,不存在侵犯乙公司经营权益的情况。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乙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经二审,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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