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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贵州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简称:“新华人寿贵州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监管罚款80万元。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杨竹岗、段明月,是新华人寿贵州分公司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对二人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20万元与14万元。

此外,李铝、王洪萍,作为新华人寿贵州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要负责人,监管对二人均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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