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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玉意 通讯员 杨汉昌)近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与洪江市妇女联合会举行《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实施办法》会签仪式。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强高,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易艳,副检察长邹媛媛,市妇联副主席伍明子以及第三检察部干警参加了会签仪式。

据悉,该办法明确救助范围,突出工作重点,建立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确定两名联络员对接具体工作,开通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明确在司法过程中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形成保护困难妇女群体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近两年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发放救助金26.5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14件,占案件总数的50%。今后,该院司法救助工作将以“检察+妇联 ”模式开启新征程,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妇女群体的救助力度,进行多元帮扶,形成保护合力,提升救助质效,更好地保障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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