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中国恒大已履行各项复牌指引。

其一,公布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并解决任何审计保留意见的事项。

公告提到,中国恒大已于2023年7月17日发布了2021年度的审计财务业绩,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财务业绩及2022年度的审计财务业绩。


(资料图)

中国恒大外聘核数师上会栢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中国恒大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因有关中国恒大集团持续经营的多项不确定因素,以及无法就期初结余及比较数据获取足够适当的审核凭证而无法发表意见。上会栢诚认为该综合财务报表在所有其他方面,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为编制。有关中国恒大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因有关中国恒大集团持续经营的多项不确定因素,以及期初余额和比较数字而无法发表意见。上会栢诚认为该综合财务报表在所有其他方面,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为编制。

根据中国恒大于2023年1月16日发布有关更换核数师的公告。中国恒大前任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月16日辞任。罗兵咸在其辞任函中声称尚未收到与审计中国恒大及附属公司于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事项若干数据。中国恒大现任核数师上会栢诚在审核中国恒大集团截至2021财年综合财务报表时就罗兵咸提出尚未收到的若干数据做出处理。

其二,对中国恒大主要附属公司,恒大物业人民币134亿元的质押担保被相关银行强制执行进行独立调查,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中国恒大于2023年2月15日公布了独立调查结果。自2023年2月15日公布了独立调查结果后,独立调查委员持续对事件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的访谈及调查以寻求找出该质押担保的原因、核实中国恒大在相关时间的流动性情况、及进一步确认涉及事件的管理人员。

独立调查委员会认为,独立调查结果已足够揭示相关事实和情况以揭露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缺陷)并已尽力识别所有涉及该事件及有关系的人士,补充独立调查的结果与2023年2月15日发布的独立调查结果保持一致。

至于补救措施,中国恒大自知悉该质押担保后,立即开展内部监控检讨、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中国恒大亦进行内控检讨,并接受内控顾问建议,积极落实各项补救措施,防止再度发生类似事故。同时,中国恒大亦积极、努力与恒大物业商讨补救措施,在有进展时,将进一步公告。

其三,管理层的诚信及/或对中国恒大管理及运营有重大影响的任何人的诚信,或会对投资者构成风险,并损害对市场的信心,需证明没有合理的监管疑虑。

公告提到,根据独立调查结果,积极参与该质押担保的人士夏海钧先生及柯鹏先生均已离职。就潘大荣先生而言,其已被调任至恒大培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员工,负责日常行政工作,无决策或审批权限。潘大荣先生与中国恒大的董事没有任何关连。因此,董事会及独立调查委员会认为中国恒大管理层的诚信不存在监管疑虑。鉴此,董事会认为中国恒大已履行上述复牌指引的要求。

其四,进行独立的内部监控检讨,需证明中国恒大已制定足够的内部监控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规则项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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