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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昌市获得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建投资资金10.2亿元,用于支持租赁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其中,市本级获4173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各县区获9.8亿元,包括租赁住房保障3556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54070万元、棚户区改造7989万元等。目前,市财政局已按照中央配套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将配套资金下达至县区。


下一步,南昌市财政部门将持续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大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提升城区配套服务功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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