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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记者6月28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2年,新疆全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7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86件,出庭应诉率56.4%,同比上升23.96个百分点,新疆全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单昱介绍,2022年,自治区高院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相关意见,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依法行政。

喀什、阿克苏、阿勒泰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一系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办法和实施意见,明确出庭应诉及适用案件的范围,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相关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后开展座谈”三合一交流模式,提高行政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和应诉能力,助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对于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勒泰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率达到100%。

“实质化解行政纠纷,力争案结事了,是行政审判的职责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级法官王东东表示,新疆全区法院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中进行有益探索,多举措提升诉前、诉中争议化解成效。对于部分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在作出确认违法或者撤销判决的同时,责令行政机关重作、继续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责令采取具体补救措施,以期在行政诉讼中妥善解决当事人实质诉求。

据介绍,新疆全区法院行政审判条线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为主线,进一步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努力为法治新疆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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