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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3日丨胜华新材(603026.SH)公布,2023年1月3日,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部分自愿性承诺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股东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发集团”)、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开投集团”)、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石大控股”)及前述主体的控股股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经控集团”)曾就持有公司股份相关事项出具的部分自愿性承诺(以下简称“本次申请豁免承诺”)。

本次申请豁免承诺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但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石大控股所持公司8.31%的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将在本次申请豁免承诺完成后得以恢复。截至目前,石大控股的一致行动人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分别持有公司7.5%的股份。融发集团、开投集团已与石大控股签署《表决权委托书》,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石大控股。郭天明本人持有公司0.4%的股份,其关联企业山东惟普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惟普”)持有公司0.57%的股份。

郭天明已与石大控股、开投集团、融发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郭天明与石大控股拟在需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如果双方最终意见不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以及不违反该协议的前提下,郭天明将以石大控股的意见为准。在《一致行动协议》和《表决权委托书》生效后,石大控股合计可实际支配公司24.28%股份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届时将变更为石大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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